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汕尾市城區2025年度第二十一批次城鎮建設用地的批復
粵府土審(11)〔2025〕83號
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汕尾市城區2025年度
第二十一批次城鎮建設用地的批復
汕尾市人民政府:
《關于審批汕尾市城區2025年度第二十一批次城鎮建設用地的請示》(汕自然資〔2025〕863號)收悉,現批復如下:
一、同意汕尾市城區2025年度第十二批次使用1.3422公頃城鎮建設用地,即同意你市汕尾市城區將農民集體所有農用地0. 2453公頃(其中耕地0.2101公頃)轉為建設用地,另使用農民集體所有建設用地1.0969公頃。上述1.3422公頃用地由當地人民政府按照國土空間總體規劃確定的用途供應,用于村集體建設。
二、請你市人民政府負責落實補充耕地。督促補充耕地責任單位認真按照補充耕地方案,補充數量相等、質量相當的耕地,落實建設占用耕地耕作層土壤剝離利用。
三、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征收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使用費。
廣東省人民政府
2025年12月26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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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6-01-09 17:0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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